市人大常委会调研行政监察法贯彻执行情况
作者:雷晓慧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13年04月19日 文章点击数:4320 【打印】
4月17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珍带领市人大内司委的同志到市监察局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了我市《行政监察法》的贯彻执行情况。市监察局局长陈刚主持会议,市监察局、市预防腐败局领导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达县监察局局长及部分特邀监察员参加了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德珍就如何进一步实施监察法作了讲话。
会上,调研组听取了陈刚局长和达县监察局关于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的有关情况的专题汇报,并就监察机关工作中面临的体制、观念、监察对象、适用法律依据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在与其它法律法规的衔接协调、与相关执纪执法部门的配合协作等情况同参会人员作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德珍副主任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监察机关在加强监察工作、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做出的积极努力和取得的明显成效,也指出了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广泛、贯彻执行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查办案件手段和力度缺乏等问题和不足。她强调,监察机关要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贯彻执行《行政监察法》的重要意义,增强抓好贯彻实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强化法律宣传,把《行政监察法》作为“六五”普法重要内容,作为法律进机关、进单位和反腐倡廉教育及廉政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人人维护法律、人人执行法律的良好氛围;要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大行政监察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坚持标本兼治,注重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促进廉政建设;要强化自身建设,率先垂范、带头学法、严格守法、依法办事,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依法监察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最后,她希望通过本次调研,了解基本情况,找准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共同促进《行政监察法》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为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