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法官法》《检察官法》贯彻情况
作者:唐洪丽 谢长维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09年06月24日 文章点击数:13984 【打印】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通川区、
达县和开江检查《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贯彻情况
[本站讯 唐洪丽 谢长维/摄影报道] 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执行〈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切实加强法官和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通知》精神,6月17-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严选带领市人大常委会联系人事代表工作的委员、人事代表工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的同志组成的检查组到通川区、达县和开江等三个县(区)就贯彻落实两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到三个县(区)的法院和检察院,认真查看了初任法官、检察官和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官、检察官的相关资料,听取了自查情况汇报,充分肯定了他们严格执行《法官法》和《检察官法》规定,依法任命法官、检察官等工作。针对汇报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了建议。
严选副主任指出,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进程的推进,人民群众追求司法公正,对法官、检察官队伍素质要求更高。因此,各县(市、区)法院和检察院要继续按照《法官法》和《检察官法》的规定任命初任法官和检察官,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任命人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法官和检察官执行职务的能力。同时,要切实解决法官、检察官队伍流失严重、断层现象突出的问题。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资格审查,规范任免程序,强化任后监督,正确行使任免权,打造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法官和检察官队伍。
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