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监督法》执法检查
作者:段昌林 来源:本站原创 发表于:2010年03月25日 文章点击数:9983 【打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正式颁布实施三年多了,为了深入了解我市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贯彻执行《监督法》的情况,加强人大自身建设,推动“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3月19日至3月22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宣汉县、开江县对全市贯彻《监督法》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及“一府两院”关于《监督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执法检查组认为,自2007年1月1日《监督法》正式实施以来,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认真组织实施,“一府两院”积极执行,取得了学习宣传氛围比较浓、监督与接受监督意识比较强、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比较准、执行监督法效果比较好的成绩,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推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努力。
执法检查组组长邓宏志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更要看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以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广泛宣传,为更好地贯彻实施监督法奠定坚实的基础;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牢把握监督工作的重大政治原则;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正确处理好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要突出重点、改进方式,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实效。